深圳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

3月27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深化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育人为本,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按照自主招生、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和统一招生三个类别依次设置,并依此顺序招生,统一招生类别可根据学校特点再做批次划分。凡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学校的录取。科学设置各批次各类学校的志愿数和录取资格线,并及时做好评估和优化。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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