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南顿镇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李全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项城市委批准,项城市纪委监委对南顿镇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李全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全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
李全伟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项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项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全伟开除党籍处分;由项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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