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诺安理财宝货币C增加工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4年7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诺安理财宝货币市场基金C(基金代码:001026,以下简称“诺安理财宝货币C”)增加工商银行为销售机构。
自2024年7月12日起,投资者可在工商银行办理诺安理财宝货币C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工商银行的规定。
同时,工商银行将开通诺安理财宝货币C的“T+0赎回提现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单只货币基金单个自然日的快速赎回提现金额上限为1万元,每人每笔申请份额下限为0.01份(含)。投资者超过快速赎回提现金额上限的申请将按照货币基金的普通赎回规则执行。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业务限制。
自2024年7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指定平台提交快速赎回申请,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工商银行公示的业务规则及相关通知、公告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理财宝货币C在工商银行的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0.01元(含申购费),具体以工商银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在工商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工商银行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工商银行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应知悉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属于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投资者应在进行交易前,仔细阅读和了解快速赎回业务的提现额度限制约定、服务暂停及终止情形、让渡收益情况、垫支方等涉及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4、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该笔快速赎回款项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归垫支机构所有。目前诺安理财宝货币C快速赎回业务的垫支机构是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本公司或合作方系统故障或系统升级暂停服务;
(2)货币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万份收益为负值;
(3)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4)因业务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5)受不可抗力影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不允许继续开展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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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垫支机构暂停或终止提供垫付资金;
(8)其他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提供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情况。
6、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7、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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